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鄂发〔2012〕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统战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谊交友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团结合作,对于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科学民主决策和推动学校改革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联谊交友的范围
学校党委常委及校级党员干部与校内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范围如下:
(一)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
(二)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三)有社会兼职岗位的党外代表人士;
(四)少数民族、归侨侨眷及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代表人士。
三、联谊交友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原则性,广泛联系各界人士,突出交友重点,立足整体利益和共同目标,维护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
(二)注重平等性,发扬民主作风,创造宽松和谐的氛围;
(三)体现包容性,尊重彼此差异,照顾同盟者利益;
(四)保持连续性,持之以恒、耐心细致,不断增进感情、升华友谊。
四、联谊交友的内容
(一)了解和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针对其普遍关心的问题,沟通思想,加强政治引导,做好思想工作;
(二)学校出台和调整重大决定以及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时,及时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三)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生活状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联谊交友的要求
(一)明确责任,确定联谊交友对象。学校党委常委及校级党员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由党委统战部提出建议名单,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每学年,可视情况对联谊名单作适当调整。
(二)加强沟通,建立定期联谊制度。学校党委常委及校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统战观念,强化联谊交友的意识,把联谊交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与所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沟通交流,要坚持登门拜访、交心谈心等传统的、行之有效的交友方式,同时也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微信、QQ等方式交流沟通。
学校基层党组织及各统战委员要进一步增强统战观念,协助学校党委做好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